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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30         信息来源: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关于印发〈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已于2017年5月27日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经了解,各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进展不一,渔业部门介入程度也有所不同。为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合理确定渔业水域生态红线范围,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参与各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更好的保护渔业资源环境。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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