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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渔业安全生产海上执法检查行动圆满结束
发布时间:2017-12-11         信息来源: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为深入推进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渔区社会环境,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辽宁省渔业安全生产秋季海上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近期,辽宁省渔监局先后出动“中国渔政21017”“中国渔政21019”及“中国渔政21717”三艘执法船沿我省所辖黄、渤海海域全面开展2017年全省渔业安全生产海上执法检查行动。

  一、高度重视、靠前指挥

  为全面落实海上检查工作,省渔监局成立由局长宋耀华任组长,副局长高广斌、孙欣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及沿海各市和大连市各市(县、区)渔港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检查行动的安排部署与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度渔业安全生产海上执法检查顺利实施。

  二、海陆联动、全面出击

  在此次安全生产海上执法检查行动中,共计派出渔港监督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出动执法船艇18艘次,航迹遍布我省辖区内黄、渤海两海水域,执法船艇先后靠泊绥中县照山渔港及贺港渔港,葫芦岛市小坞渔港,锦州市中心渔港,盘锦市三道沟渔港,营口市营口渔港,大连瓦房店市将军石渔港,旅顺口区董砣子渔港和高新园区龙王塘渔港,长海县大长山岛四块石渔港、獐子岛东獐子渔港、海洋岛渔港、红石渔港18座渔港及丹东、庄河地区部分水域,覆盖我省所辖黄、渤海大部分海域,检查渔船176艘次。检查组安排各地区渔港监督机构先期摸底上报辖区渔船作业集聚区和重点渔港分布情况,结合各地实际,具体制定检查方案,科学布局海陆检查区域,保证连点成线、以线带面,力争实现巡检区域全覆盖。

  三、成效显著、影响深远

  此次检查主要内容为:渔船的证书证件、船员配备、通讯导航、救生消防等安全生产相关情况;改变渔船检查方式,在检查证书证件、船员配备、通讯导航、救生消防设备的基础上,随机挑选渔船开展消防、救生演习,让渔民参与其中。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注重讲解政策、常识,以典型渔船事故警示教育渔业从业人员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技能。执法检查过程中全省渔监人员着装正规、文明执法,在广大渔民中树立了良好形象,为今后开展渔业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发现问题、移交当地

  经2017年度海上执法检查,发现我省渔船生产作业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主要表现为:一是船名标识不规范。渔船船名刷写、船名牌悬挂不够规范,个别渔船存在随意涂写船名现象;二是船舶证书、证件未随船携带。部分渔船船舶证书、证件放在家里,部分渔船职务船员重新核定船舶数据后未按规定配备,无证上岗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消防救生设备配备达不到要求。部分渔船未能根据船检证书数据配备足够消防、救生设备,船上部分消防、救生设备存在过期、锈蚀等情况丧失功能,部分船员无法使用船上配备的消防、救生设备;四是未安装、关闭渔船安全救助系统。部分船主将配备的渔船安全救助设备放在家里未安装到船上、部分渔船人为关闭北斗设备,人为破坏、伪造渔船身份识别电子标签,部分渔船船长不能应用导航设备。目前,省局检查组已将各地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并移交当地渔港监督机构实行闭环管理,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效果。

  本次执法检查行动再一次体现了在省厅的领导下渔港监督的执法力度,形成了一定震慑,为全面维护我省渔业安全生产秩序贡献了渔监人力量,营造了安全、稳定的渔区社会环境,也为今后继续开展渔业安全海上执法检查积累了宝贵经验,为进一步保障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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