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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召开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5-11-09         信息来源: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

 

  为全面推进依法管海依法治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11月6日,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在宁召开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回顾总结近年来法治工作取得的进展,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建设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此次会议是2000年该省政府机构改革后首次召开的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法治工作会议。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汤建鸣作会议主旨报告。会前,专门邀请省法制办徐卫副主任作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讲座。

  近年来,该省海洋与渔业系统紧紧围绕海洋与渔业强省建设总目标,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努力建设法治江苏的新要求,着力加强海洋与渔业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建设,先后颁布实施了《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江苏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和海洋与渔业工作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应工作职责,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海洋与渔业地方性法规体系。

  在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该局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本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取消和下放了“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核”、“渔业船员二级、三级培训机构资格认定”等16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较清理前减少了113项。按照“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受理”要求,将所有审批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做到“前台一门受理,后台内部协办”的“一站式服务”。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价等审批事项实行同步受理、同步评审、同步审批,较好地提高了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该省海监、渔政各级行政执法机构依法组织开展了“千里海疆巡查”、“海盾”、“碧海”、水产品质量执法、内陆“打非”、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整治、绝户网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完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污染环境罪等12个罪名的追诉标准和梳理与确认,并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行政违法案件。据统计,近几年来全省共有150余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仅去年就有34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缓刑,有效地维护了法律权威,震慑了不法分子,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与支持。

  会议提出,到2020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形成较为完备的海洋与渔业地方性法规体系,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体制,建设权责明晰、执法严格、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机关,海洋综合管理和渔业行业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基本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会议要求,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职权法定意识、服务政府意识、透明政府意识、依法决策意识、合理行政意识、程序规则意识,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要不断强化立法制规工作,全力配合省政府、省人大做好《江苏省海洋经济促进条例》的调研和立法,适时启动《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等修订工作;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化“碧海”等专项行动,对涉嫌犯罪的重大海洋环境污染案件,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加大对沿海化工园区入海排污口的监视监测,坚决查处违法围填海行为。组织开展非法捕捞、水产养殖企业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障全省渔业生产的良好势头和正规秩序。同时,要加强与公安、环保、海事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海洋与渔业系统的执法效能和在社会上的影响力。

  会上,南通市海洋与渔业局、南京市农委、苏州市渔政支队、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作大会交流发言,同时还印发了该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海洋与渔业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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