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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淡水院修订九项制度规范管理助推发展
发布时间:2016-05-11         信息来源: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自三月份以来,辽宁省淡水院重新修改、制定并正式出台九项规章制度,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改革与发展。

  此次规章制度改革旨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其间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多次研究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相继创新和完善了岗位聘任、科研管理、财务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等在内的四大类制度,包括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车辆管理办法、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学术委员会章程共九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一整套措施得力、体系完备、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对“人、财、物”管理的全覆盖。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现建章立制,使全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更加规范合理,进一步增强了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院所的全面改革与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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