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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加快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立法
发布时间:2016-08-25         信息来源: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近期,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立法工作调度会,研究加快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立法进程。宋继宝副厅长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厅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委托立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深入对接交流。

  宋继宝副厅长强调指出,以政府规章形式,制定出台《山东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今年我省海洋与渔业一项重要立法任务,对于切实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促进现代渔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厅采用委托第三方立法的形式,是一次尝试和探索,有利于发挥法律机构专业优势,提升立法质量。《办法》(草案)内容全面,有许多创新点,形成了初步成果和立法基础。宋继宝副厅长要求,厅机关有关处室、单位要加强与委托第三方立法机构沟通交流,通过立法重点解决好影响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第三方立法机构要深入研究水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准确把握立法要求,对《办法》(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提交省厅研究,确保《办法》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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