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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盟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5-19         信息来源:内蒙古渔业局

 

  内蒙古兴安盟渔政系统按照自治区渔政局统一部署,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旗县市以中心广场为主要场所,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单,向广大市民宣传渔业法律法规政策,并号召大家购买质量安全的地产养殖鱼类,不食用野生鱼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自然资源。

  二是深入渔乡、重点渔区进行宣传,通过入户讲解,发放宣传用品,进一步增加渔民知法、守法意识,并主动参与到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行列中。

  三是利用电视、报纸、网络进行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一步扩大宣传面,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

  四是打宣结合。对春季开河后使用违法、违规网具进行捕捞的不法分子进行严厉打击,切实做好兴安盟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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