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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增收 渔业增效 江西渔业“十二五”大跨步向前
发布时间:2016-03-25         信息来源:江西省渔业局

 

  “十二五”期间,江西认真贯彻“压缩捕捞、发展养殖,主攻加工、搞活流通”渔业发展方针,以渔(农)民增收、渔业安全、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进一步转变了渔业发展方式,优化了产业结构,加快了特色渔业、创汇渔业的发展步伐,推进了优势水产区域化布局,完善并加快了水产品加工、市场流通和渔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注重疫病防疫、技术推广、质量检测等渔业支撑体系建设,强化了渔政执法、渔业资源养护等工作,实现了渔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1、渔业制度建设日臻完善。2012年5月发布了《江西省渔业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渔业产业发展各个环节的从业行为,养殖水域环境得到有效监管。此外,至2015年12月,全省换发新版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面积达414.3万亩,占2014年全省养殖面积年报的63.44%。配套出台了《江西省县级水生动物防疫站建设规范》、《大宗淡水鱼池塘改造建设规范》、《养殖渔情信息采集工作手册》等22项工作规范,有效地保证了渔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现代渔业建设成效明显。依托中央财政现代农业资金渔业项目的支持,5年来,共投入资金10.323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8875亿元,共改造标准化池塘25.885万亩,改扩建“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良种繁殖场52家,进一步夯实了产业基础、提升了渔业产能、增加了渔民收入,使我省现代渔业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经测算,池塘改造后,全省水产品产量增加46.66万吨,每亩水面增收节支1700余元,累计为渔民增收3.3亿元。“十二五”期间,共完成渔业投资62.39亿元,下拨渔业燃油补贴9.7791亿元,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了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渔民收入增长,渔民收入呈二位数增长,2014年渔民人均纯收入11565元,预计2015年达到12600元,比“十一五”期末增加4980元,增长65.35%。

  标准化良繁场标准化池塘改造

  3健康养殖与碳汇渔业再添新功。“十二五”期间,共创建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515家,面积突破136万亩,示范基地草鱼免疫率达90%以上。启动了“测水投料、查菌配药”精准养殖技术试验示范,通过分析养殖水体中各项数据指标的动态变化,指导科学、健康养殖;在新余市仙女湖开展了“碳汇渔业”试点,实施“牧渔养水”战略,开创不投肥的大湖养殖模式,极大的改善了水体自然环境;开展鱼-菜共生试点示范,实现了资源综合利用。水产健康养殖技术的逐步成熟,为我省绿色崛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仙女湖捕捞鱼菜共生试点

  4、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十二五”期间,全省进一步完善了600个种苗繁育、成鱼养殖单位抽检的数据库,每年例行抽检水产品1000余批次,全省水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达99.1%。与此同时,持续强化了水产养殖病害和疫情预测预报和监测工作,病害损失始终降到最低,且未暴发重大水产动物疫情。2012年开始,率先在全国开展草鱼出血病无规定疫区试点,划定7个县为无规定疫区疫病监测范围,设定17个监测点,在每月90批次的病原检测样品中,合格率达100%。

  5主攻加工和流通成效显著。一是水产品出口持续稳定增长。2012年,全省水产品出口首次超过3亿美元,提前3年完成“十二五”目标。2014年出口额达3.52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60%,预计2015年的出口额可达3.5亿美元以上。二是水产品加工率增长明显。至2014年底,全省水产加工产品产量达34.54万吨,消耗鲜活水产品达65.57万吨,加工率为25.85%,比2010年增长5.56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水产品加工率可达26.5%以上。三是内销市场持续扩大,省外销量继续扩大。市场扩大到华东、华中、华南、西南及北方等市场,2014年全省水产品外销量达110万吨,比2010年70万吨,净增40万吨,年均新增省外销量达10万吨。

  6特色渔业产业布局优化明显。按照“一县一品,数县一板块”的布局模式,坚持“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对江西全省大宗淡水鱼和特色水产品进行了产业布局,重点培植了环鄱阳湖区大宗淡水鱼和地方特色的名优水产品等11个重点渔业产业集群,涵盖20多个水产养殖品种及30多个渔业重点县市区,涉及30多家省级以上渔业龙头企业、近100个水产养殖基地、养殖面积达200多万亩,并将12家省级渔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个标准化与特色养殖基地、5家省级水产示范园、6个省著名商标、6家渔业产业集群研发基地等列为今后重点打造对象。据统计,2015年,11个重点渔业产业集群销售水产品(含苗种)近20万吨、收入近80亿元,占全省水产品产量的7.5%、渔业经济总产值的8.6%;带动养殖户5万户,户均增收1.1万元;形成农业企业248家,带动8万人次就业,完成利税超11亿元。

  7渔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所和品牌建设有新突破。“十二五”期间,全省依托渔业“强龙”建设,渔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水产品牌建设有了新的突破。截止2015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有56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数量比2010年翻一番。除养殖型企业外,一大批加工型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增强了产业发展后劲,目前,省级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额可达60多亿元,带动农户近7万余户。全省先后通过“三品一标”产品340个,成为全国水产品获认证最多的省份之一。与此同时,以鄱阳湖、军山湖品牌为代表的一批省名牌农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市场占有率持续加大,至2014年底,全省渔业省级著名商标近20个、省级名牌农产品有25个。

  8渔业成果转化和科技贡献率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全省渔业科技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较“十一五”增长194%,产学研推等单位合作紧密,有效地促进了渔业成果转化。通过实施渔业科技项目,全省在水产良种培育、高效配合饲料研制、碳汇渔业、稻田综合种养、资源可持续论证(MSC)、草鱼免疫防疫、健康养殖综合配套、水产品加工综合利用等方面形成一批重大科研技术成果。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11项、审定新品种1种、行业标准4项。“十二五”期间,全省有近20项渔业成果在养殖、加工、病害防治等领域应用推广,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渔业科技贡献率持续增长。据测算,5年间,全省渔业科技贡献率由2010年54%上升至2015年的57%,净增3个百分点,为科技强渔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9、渔业资源养护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湖区禁渔期制度得到有效全面落实。长江江西段和鄱阳湖已全面实行禁渔,五大河流的绝大部分水域也结合实际,实施了禁渔期制度。二是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制度完善,并制定了相关标准。放流范围从初期的鄱阳湖逐步扩大到五河流域及其支流,“十二五”期间,鱼类资源增殖放流,覆盖全省90多个县(市、区),共放流大规格夏花(3cm以上)和冬片鱼种10亿。三是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成效显著。全省已建立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21个,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5个,省级自然保护区6个,江豚等濒危保护物种救护中心3个,保护区总面积已达到2200平方公里。四是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进一步规范。全省共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176个,经营利用许可证133个,运输许可证10个。

  10、渔政管理体制及渔业权利进一步理顺和明确。一是适时调整了渔政管理机制体制。2013年,省政府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决定鄱阳湖区渔政管理体制由“省级垂直管理”调整为“县级属地管理”,进一步明确了省、市、县渔政管理机构的职责。二是依法清理了渔业管理权利和职责清单。通过清理,进一步完善渔政管理法规制度。重新修订了《江西省渔业条例》、《江西省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鄱阳湖区涉渔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成了渔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拟制了江西渔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编印下发了《江西小型业船舶检验管理办法》、《内河小型渔船检验管理工作指南》,为依法行政提供了法规制度保障。三是执法装备设施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共装备渔政执法船20艘,内陆渔政执法快艇67艘,渔政执法车23辆,建设渔政码头4座,并加快了渔政指挥管理信息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制度。坚持开展执法护渔、禁渔执法和综合整治,强化了属地执法,县际协同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省市县统一执法,落实省级涉水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全省各级渔政部门年均组织开展渔业执法行动300余次,有力地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有效保护了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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