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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渔业“十二五”发展成就
发布时间:2016-03-28         信息来源:云南省渔业局

 

  “十二五”期间,云南渔业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托资源,依靠科技,强化管理,全省渔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

  经济总量持续增长。2014年,全省水产养殖面积、水产品总产量、渔业经济总产值、渔业产值、渔业人口人均纯收入分别达208万亩、87万吨、195亿元、123亿元、8500元。淡水养殖产量居全国第14位、西部第3位(仅次于广西、四川),其中罗非鱼、鳟鱼、鲟鱼产量分别位列全国第4位第2位和第3位。

  产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围绕渔业是典型的资源型产业,突出优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优化布局,全省形成低热河谷、电站库区及南部热区以罗非鱼为主导品种的热带鱼优势开发区,滇东北和滇西北冷凉水资源丰富地区以鲟鱼、鳟鱼为主导品种的冷水鱼优势开发区,滇中、滇西满足“菜篮子”供应的优质大宗淡水鱼开发区和以土著鱼类开发为重点的特色渔业开发区。这些优势养殖品种和区域布局的形成,促进了我省渔业发展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优势区域聚集,为我省渔业规模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现代化提升奠定了基础。全省建成万吨级水产品基地县38个,各类水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40余家,年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以上,加工品种为罗非鱼、鲟鱼、银鱼、小型鱼、虾等,产品远销欧美、日本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带动渔用饲料加工、水产仓储流通、休闲观光渔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迅猛。

  科技增产效果明显。“十二五”以来,我省通过实施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研发示范工程、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新型渔民科技培训工程,承担和启动了大宗淡水鱼、罗非鱼、土著鱼三个产业技术体系,推广了池塘健康养殖技术、网箱集约化养殖技术、流水高产高效养殖等十项适用技术,“十二五”以来,我省创建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76家,省级24家,并且,冷流水养殖创造了农业亩产值超过百万元的高效典型,攻克了41种土著鱼的人工驯养繁殖技术,为我省土著鱼类资源保护和养殖品种结构调整奠定了基础。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有效推进。为恢复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和种群,大力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2010年以来,全省投放各类鱼苗2.1亿尾,其中珍稀濒危土著鱼类0.3亿尾。通过增殖放流,江河资源明显增多,湖泊资源恢复明显,比较典型的如抚仙湖周围鱼康鱼良白鱼已经形成渔汛,多年不见的车水捕鱼情景又重现抚仙湖边。国际合作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取得了新突破。2015年11月8日在西双版纳州由国家农业部与老挝南塔省联合举办了边境渔政执法暨增殖放流活动。完成了长江上游(云南段)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任务。截止2014年底,设立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16个,设立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资源保护区19个。积极参与涉渔工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导编制水生生态补偿方案,督促落实各项补偿措施。

  法治建设不断推进。2011年5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渔业条例》,并于10月1日起实施,这为我省渔业实现科学、和谐、跨越发展从法律上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渔业“三大安全”水平的提高。通过实施养殖证制度、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和水产养殖记录制度,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从源头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品质量产地检测合格率多年达98%。以强化渔船安全管理为核心,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监管措施,连续5年渔业生产无安全事故发生,实现“零死亡”目标。加强渔业水域环境监测,严厉查处渔业水域污染事故,严格执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种质鉴定、苗种检疫制度,加强放流效果监测评估,无重大水生生态安全事故发生。

  渔业功能不断拓展。以鱼康鱼良白鱼、裂腹鱼、金线鱼巴、大头鲤、丝尾鳠和滇池高背鲫等为代表的土著经济鱼类开发效果明显;电站库区渔业已成为渔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和解决库区失地农民生活安置与生产发展的重要途径;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与休闲观光渔业相结合为旅游业增添了新亮点;放养滤食性鱼类治理水体富营养化效果明显。渔业功能已从解决“菜篮子”供应拓展到农民增收、旅游观光、库区移民就业、生态治理和文化传承等方面。

  总结近年来渔业发展,以下五方面的经验必须继续坚持:一是必须坚持把渔业发展纳入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大格局中去谋划,争取领导重视,各方支持,才能获得广阔的发展空间。二是必须坚持依托资源,突出优势,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规模发展,才能加快发展速度。三是必须坚持“以养为主、科技兴渔”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转变渔业经济发展方式,才能全面提升产业素质。四是必须以工业化的理念谋化渔业,走市场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之路,我省现代渔业建设才能实现跨越式发展。五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不懈地抓好渔业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才能奠定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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