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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渔业“十二五”发展成就
发布时间:2016-03-28         信息来源: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一、浙江渔业基本情况

  浙江是渔业大省,海淡水增养殖条件良好,气候适宜,渔业资源丰富,综合生产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2014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575万吨,同比增长3.5%。其中国内海洋捕捞产量324万吨,远洋渔业产量54万吨,海水养殖产量90万吨,淡水养殖产量98万吨。水产养殖面积447万亩,拥有海洋捕捞机动渔船20933艘。渔民人均纯收入19735元/人,同比增长11%。预计2015年全省水产品总产量可达599万吨,渔民人均收入21734元,比上年增长4.2%、10.1%,比“十一五”末增长15.7%、62.8%;预计“十二五”渔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12.56%。

  2014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出达到1846亿元,同比增长8.5%。其中渔业总产出675亿元,涉渔一、二、三产比例为36.6:37.1:26.3,渔业经济总体呈现一产维持稳定、二产比重下降、三产规模不断扩大。

  二、“十二五”渔业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省按照“以安为先,以养为主,养殖、捕捞、加工并举”的渔业发展方针,坚持生态统领,强化法治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以“一打三整治”推进渔场依法治理。为规范捕捞行业管理,修复海洋渔业资源,保障渔民长久生计,2014年起,按照“打治并举、堵疏结合,综合施策、构建长效”的原则,在全国率先启动浙江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工作,计划用六年时间,重点开展“一打三整治”(即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及其他各类非法行为、整治“船证不符”捕捞渔船和渔运船、整治禁用渔具、整治海洋环境污染)、减船转产、“生态修复百亿放流”三大行动,着力促进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持续增收。我省专门成立了由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任正副组长,宣传、政法、信访、发改、经信、教育、公安(边防、海警)、财政、人社、环保、商务、工商、安监、海洋与渔业等28个省级相关部门和宁波、温州、舟山、台州沿海四市为成员的行动协调小组。一手抓依法严管:打“三无”,抓伏休,查违规,治污染,全面实施“部门联动、海陆联动、区域联动”,高压严打、综合管控、断源阻链;一手抓有效救助:出台帮扶政策,鼓励“三无”渔船船主“以弃捕换养老、换补助、换再就业”,推动传统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一打三整治”行动至今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取缔涉渔“三无”船舶14004艘,包括拆解取缔11473艘,非拆解取缔2531艘;全省共有4938艘“船证不符”渔船初步完成整治工作,其中“套牌”渔船1313艘,“扩功”渔船3290艘,“扩尺度”渔船335艘;共清缴违禁渔具超14万顶?张;完成336个入海排污口排摸工作,累计增殖放流水产苗种90.91亿尾(粒),“三整治”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持续的依法严管极大震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渔场生产秩序有所好转,偷采红珊瑚等涉外非法捕捞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渔船安全生产事故明显减少,“一打三整治”行动得到渔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二是以“转型促治水”加快现代渔业发展。“十二五”期间,我省水产养殖业以优生态、抓转型、促发展为核心,以治水为突破口,着力开展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协调推进产业提升、环境改善、渔农民增收。结合现代渔业园区、健康养殖示范场等建设,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水产禁限养区划定与整治、稻鱼综合种养和增殖放流四大工程,整转并举,整治关停高污染养殖、划定禁限养区,加速淘汰落后养殖产能,创新应用生态养殖技术模式,加快发展水产健康养殖,推动打造渔业全产业链,积极引领产业转型发展。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近32亿元,完成生态化改造、禁限养区划定和生态种养总面积150万亩,占全省水产养殖总面积25%以上,其中拆除关停甲鱼温室1251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0%。全省水产养殖业在面积、产量保持稳定情况下,通过结构调优、品质提升,养殖业产值和渔民纯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5.6%和10%。生态渔业建设不仅直接改善了水产养殖生态环境,而且对倒逼产业转型、有效促进渔业增效和渔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以“向远洋要效益”推动渔业“走出去”。“十二五”以来,在中央“一带一路”的政策扶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浙江省远洋渔业取得了长足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显。一是加快远洋渔船更新改造。五年来,浙江省累计投入近50亿元新建和改造远洋渔船,渔船老龄化现象得到明显改善,渔船装备水平和生产能力显著提高。二是支持远洋渔业基地和远洋辅助船建设。浙江省现有各类海上远洋配套运输船27艘,年运输能力30万吨;初步建立了印尼、阿根廷、秘鲁、缅甸等4个海外综合性渔业基地;舟山国家远洋渔业综合基地累计投入3亿多元,两座万吨级远洋码头、一座2.7万吨级冷库和水产品交易市场已投入运营。三是组织实施远洋渔场和鱼种开发。先后组织开展了大洋性头足类等资源调查与探捕,引导投资6000多万元,探捕范围覆盖西北、中西及东南太平洋、南印度洋、西南和北大西洋公海及吉普提海域等;新开辟伊朗、安哥拉等过洋性项目,成功引导了一批国内捕捞渔船转产远洋渔业,形成了以超低温金枪鱼钓业、大洋性鱿鱼钓业、大洋性金枪鱼围网和过洋性渔业为主要作业方式的生产格局。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农业部远洋渔业资格企业45家,远洋渔船576艘,直接从事远洋渔业渔民1.55万名;“十二五”以来累计产量已达到183万吨,直接创造产值153亿元,带动关联产业产值超过1000亿元。

  四是以基层能力建设促公共服务提升。进一步强化科技推广。全面落实责任渔技制度,截至“十二五”末,全省81个涉渔县区均建立了责任渔技推广制度,共建有国家水产技术推广机构491个(不含宁波),其中有8个县级站确定为全国基层水产技术推广示范站,渔技推广人员1000余人;共有示范基地84个,实施各类科研推广示范项目5358个,累计建立科技示范户27770户、面积276万亩,基层推广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示范与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组织实施主推品种和主推模式与技术联合行动,“十二五”期间累计推广面积达683.07万亩,年均推广面积100万亩以上,累计增加产量31.95万吨、产值65.2亿元,基本形成品种与模式特色鲜明的水产养殖产业格局。着力建设防疫检疫体系。组建了浙江省水生动疫病防控专家组,加大了水生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力度,及时处置了罗氏沼虾苗种综合征等多起影响范围较广的疫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开展全省水生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已有水生动物防疫实验室52个,水生动物防疫检疫或类似机构18个。大力推进苗种繁育。选育大黄鱼“东海1号”等国家水产新品种,基本建成遗传育种中心(示范场)、原良种场、规模化繁育基地、苗种场等四级种苗繁育体系。积极组织渔民培训。近年来,共组织举办各类渔民素质培训班4892期,共培训渔民41万余人次;举办“金蓝领”培训班51期,共培训渔业行业中、高级技能人才近4000人次。

  五是以强化“两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推动渔船安全长效机制建设为抓手,全面深入实施渔业安全社会化管理。深化渔船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船员管理,推进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等生产技术进步和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和“文明渔港”创建活动,全面推广渔船分类管理经验,深入实施“百站千组万联网”工程,切实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十二五”期间,我省渔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围绕让消费者吃到“放心鱼”的目标,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水产品质量抽检,开展“百日会战”等专项执法检查,实施餐桌安全治理“水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启动建设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信息发布、检打联动制度。“十二五”期间,初级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问题水产品”查处率100%,未发生重大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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